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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建筑外墙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4: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设计与施工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记者陈国忠)今日起,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联合制定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设计与施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开始实施。今后,成都市的
主要出入口道路两侧、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历史文化街区、中央商务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的新建建筑工程,以及一些达到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在进行外立面装饰时,将不能随意进行了。

  《办法》特别对人民南路至人民北路全线等城区重要路段两侧临街新建建筑外墙使用的装饰材料作出了规定:新建建筑今后在外墙上将贴高品质石材。

  这些地方严管新建筑外立面

  《办法》希望通过对成都市房屋建筑外立面装饰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建设过程管理,达到建筑平面布局疏密有致、立面高度错落起伏、体量大小主次区分、主色调在统一中又有变化,建筑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的效果。

  要按《办法》进行管理的新建建筑包括:位于成渝高速、成龙路、机场高速、成雅高速、武侯大道、光华大道、成灌路、沙西线、成南高速等出入口宽度40米以上对外放射道路两侧的建筑;内环路、一环路、二环路、三环路、人民南路至人民北路、提督街至总府路,新华路全线、东大街、西大街、羊市街等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建筑;大慈寺、文殊院、宽(窄)巷子、武侯祠、杜甫草堂、金沙等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新华大道、玉双路、蜀都大道、蓝盾路-锦兴路等中央商务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工程。另外,虽不属于上述区域内,但是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自然层为12层及以上的高层建筑等也将严格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管理。

  从设计到验收全程监管

  《办法》要求,对于新建建筑,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建筑的总平面布局、高度、体量及风格、色彩提出要求,并对建筑的总平面布局、高度、体量及风格、色彩设计方案进行审批。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专项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该意见将作为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设计、施工的依据。最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竣工验收中应对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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