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额贷款扩大发放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4:46 山西晚报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任志霞)即日起,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转军人以及到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今天,记者从太原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新出台的《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实施意见》,放宽了小额贷款政策。

  根据新政策,享受小额贷款的对象由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
他登记失业人员,扩大到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转军人、持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证》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自愿到县级及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这些人员在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时,可以根据我省2003年施行的《山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期还贷1次。

  其次,银行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信贷的支持条件,也由原来的“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放宽为“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或虽未达30%但达到2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

  此外,文件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也做出细分,由原来的“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具体划分为,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不含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和其他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持军人退役有效证件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证》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愿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中央财政承担25%;地方财政承担25%,由省、市、县财政按5:2:3比例分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