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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六千嫌钱少 持刀抢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4:47 北方晨报

  本报辽阳消息(罗友昌 特派辽阳记者 康欣)月薪6000的24岁白领小薛(化名)与网友结伙抢劫,被灯塔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刑。

  小薛曾经做过教师,后到上海做公司部门经理,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回到东北后,他在鞍山认识了有前科的肇某和因故意伤害正处在缓刑期间的韩某,并和他们一起做传销,通过网络,他们又结识了灯塔市佟二堡的李某等人。为了“来钱快点”,他竟和网友一起
抢劫。

  2004年9月3日晚,小薛和肇某与在网上相识的韩某、李某会合抢劫灯塔市佟二堡于某的金项链一条、手机一部及人民币300元。

  2005年1月3日肇某、小薛和李某窜至灯塔市佟二堡镇农贸市场南门里侧。肇某与小薛持刀将一带小孩的妇女逼住,将其貂皮大衣及一万元人民币抢走。

  2005年5月10日,经知情人举报,灯塔市警方将这几人抓获归案。

  灯塔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肇某、小薛、韩某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小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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