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经费我省人均才一毛一 是参考标准的1/10多一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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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5:03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去年,我省法律援助的专项经费首次达到1100万元,但平均到全省近1亿人头上,只有0.11元,是参考标准的十分之一多一点。 昨天,司法部在郑州召开法律援助专项工作会议。据了解,要保障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正常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经费应保证每人1元钱(参考标准)。但从我省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远低于这个标准。
目前,我省有农民工1557万人,即使把1100余万元专项经费平均到农民工头上,每人也只有0.70元,与参考标准相差30%。 另外,目前我省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902人,却需要为1557万名农民工维权,维权力量对比悬殊,参与交流的外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也纷纷表示遇到同样的境况。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呼吁,应尽快制定《法律援助法》,将法律援助经费按需列入财政预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