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赌气躺在公路上被轧死 出租车公司被判赔18.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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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5:48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18岁女孩小娜和男朋友吵架后,赌气躺在公路上,被一辆出租车轧死,出租车司机轧人后驾车逃逸,小娜的父母将司机和其所属的出租车公司诉至法院。北京市东城区法院5月31日做出一审宣判:出租车公司赔偿18.8万余元。 2004年7月5日,林某驾出租车行至通州京津公路27公里500米处时,恰逢小娜与其男友发生矛盾后负气躺在公路上,小娜租乘的轿车司机许某劝阻未果,见林某驾车驶来,为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林某作为司机,驾车在公路上行驶有注意安全的义务,但林某没有尽到该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未履行保护现场的义务,而是驾车驶离现场。林某驾车回家交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属职务行为,林某的赔偿责任应由其所在的北京首汽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