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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路沿线新楼须穿“环保外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蓉今起实行《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设计与施工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彭永生实习生邓钰凡)为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和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今日起,《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外立面装饰设计与施工管理办法》将开始实行。通过对全市房屋建筑外立面装饰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建设过程管理,达到建筑平面布局疏密有致、立面高度错落起伏、体量大小主次区分、主色调在统一中有变
化,使建筑与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

  《办法》要求,对位于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两侧、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历史文化街区、中央商务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工程,市规划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建筑周边环境及空间关系分析,在规划设计条件中对建筑的总平面布局、高度、体量及风格、色彩提出要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建建筑外立面装饰专家组,组织开展城市设计课题研究,指导具体工程的实施;适时开展城市设计专项讲座和论坛活动,使建设、设计单位准确掌握城市设计总体要求及建筑外立面装饰的技术规定和政策导向。

  《办法》强调:府青路至红星路至科华路全线,五丁桥至东城根街至浆洗街至创业大道全线,沙湾路至新华大道至双林路全线,大石西路至滨江路至顺江路全线,内环线等重要道路两侧及重要区域的主要道路两侧,临街新建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原则上应采用高品质环保型装饰材料;人民南路至人民北路南北全线,水碾河至中医药大学东西全线及中央商务区内东大街、顺城街、西玉龙街等主要道路两侧,临街新建建筑外立面装饰材料应主要采用高品质天然石材等装饰材料。(短信代码:412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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