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赌气躺公路上出租不慎将其轧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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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14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电18岁女孩小娜和男朋友吵架后,赌气躺在公路上,被一辆出租车轧死,出租车司机轧人后驾车逃逸。北京市东城区法院5月31日作出宣判:出租车公司赔偿18.8万余元。 2004年7月5日,林某驾驶北京首汽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出租车行至通州京津公路27公里500米处时,恰逢小娜与其男友发生矛盾后负气躺在公路上,小娜租乘的轿车司机许某劝
法院审理认为:小娜生前因负气躺在公路上,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预知该行为有可能产生的后果。对于此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小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林某作为司机,驾车在公路上行驶有注意安全的义务,但林某没有尽到该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未履行保护现场的义务,而是驾车驶离现场,违反了法律规定,对此次交通事故应承担同等责任。林某驾车回家交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属职务行为,林某的赔偿责任应由北京首汽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