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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忽视规范的“表明态度”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1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机关工作人员是机关形象的具体外现,他们的个人形象将直接影响到人们对其所在机关的印象。因此,用文件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着装,督促人们从细节注意举止,不失为一种用心良苦的提示。但令人意外的是,当报道该规范的新闻在网上发布时,竟成为了网友嘲笑和揶揄的对象。

  在我看来,这种具有“表明态度”作用的规范有其存在的意义。尽管,对于多长的
胡须算留胡须,多短的衣服算过于暴露,并没有可以直接衡量的标准;但是,规定男同志不能留胡须,女同志不能穿着过于暴露,却可以传递出穿着要得体的信息。当这种信息被工作人员接收,并转化为自觉的意识时,穿着大方、面貌清洁的要求就可以实现。

  事实上,网友反感规范涉及着装,是因为他们怀疑被规范的内容在以前是被默许或是已经泛滥的,并对规范能否最终被执行表示怀疑。的确,在许多类似的文件和规范中,一些基本的原则在事态已经严重时才被重申,而且在以后的时间里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和执行。可是,这并不是规范的错,而是没有执行规范的错,并不能因此否定规范的“表明态度”的作用。

  如果,浙江省交通厅单独就着装问题发文规范,我会觉得其行为有些小题大做。但事实是,浙江省交通厅是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中,对着装的要求进行了大致阐明。这种从细节表明态度的做法,反映了浙江省交通厅对工作人员整体要求的严格,其做法无可厚非。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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