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落入陕西富县深井事故涉嫌瞒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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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3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周清 杨德合) 5月12日,中原油田勘探局地球物理测井公司发生镅铍中子源落井事件后,并未按《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向公安、卫生及环保等部门报告,涉嫌瞒报。 记者昨日获悉,延安市安监局矿山科一位负责人表示:“是有人向国家安监总局举报,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批复后,5月23日,延安市和富县的相关职能单位才知道了放射
延安市政府迅速召集安监、环保等部门,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要求对出事矿井附近及井口进行监测,并将结果通报给联合调查小组各单位。昨日下午,据最新监测报告显示,落井的镅铍中子源未发生泄漏。 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站长李豫海和同事23日到达富县,联合调查组责成事故单位聘请了国内的权威人士,论证打捞方案,“落井的镅铍中子源半衰期是433年”。据推算,当落井的辐射源衰退到原有辐射量的3.125%%时,大概需要经过2165年的时间。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中原油田陕北油气项目管理部的一位刘姓负责人时,这位负责人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