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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收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08 潇湘晨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株洲市物价局了解到,从6月1日起,该市公路客运开始加收燃油附加费,市民乘坐长途汽车每100公里要多交几毛钱。

  株洲市物价局、交通局联合发文规定,对于享受了财政补贴的农村客运班线,运距在100公里以内每人每票加收0.3元,101至200公里加收0.5元。从6月1日起,株洲公路客运收取燃油附加费正式执行,物价部门要求各客运企业、车主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票价和燃油附
加费执行,不得自行提价和变相涨价。

  如果发现有征收燃油附加费超标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12358举报投诉,物价部门将予以查处。

  王兴夏 杨 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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