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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做主贱卖集体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09 潇湘晨报

  

村干部做主贱卖集体企业

  ★村民要求收回煤矿权属。

  本报讯一个价值上千万元的集体煤矿转让时,只有几名村干部签字认可,全体村民竟然不知情,隐瞒的事实在3年后暴露,这场煤矿权属之争近来在攸县闹得沸沸扬扬。近日,
攸县政法委等将组织联合调查组进驻该村调查真相。

  攸县黄丰桥镇晓曙村煤矿(由平峒煤矿和斜井煤矿组成)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属集体企业。1994年,该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将煤矿承包出去,期限为12年(至2006年止)。2002年8月,该村4名村干部将平峒煤矿及斜井煤矿的权属作价102万元一次性转让出去了,而村民一直以为只有平峒煤矿权属已转让。今年3月,有人提出斜井煤矿承包合同到期一事,在查看承包合同后,村民们才知道斜井煤矿早在3年多前就被几名村干部做主贱卖了。

  目前斜井煤矿每天出10车煤,一年的产值就接近2000万元。据当地村民称,两个矿井当时的价值应该超过了1000万元。目前,村民已向省、市、县各级部门打报告,要求收回斜井煤矿的权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6日,该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废除转让合同,村委会已向攸县法院提起诉讼。村民依据的法律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表决才能付诸实施。

  晓曙村上届村主任、现任村支书尹进表示,在转让前确实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当时因为平峒煤矿作价出让时,对方嫌价格太高,斜井煤矿效益不好,村里于是决定一并转让。尹说,此事不久就通报给了村民。对于斜井煤矿权属是否应该收回的问题,他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攸县法院有关人士说,此案是村委会到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主体有可能不符,同时因诉讼手续不齐,法院暂时还未立案。近日,攸县政法委将组织多个部门成立调查组进驻该村调查处理。记者 王兴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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