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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45 河北日报

  本报5月31日讯(通讯员陈献明记者仝静海)今天下午,省招生委员会在河北会堂召开200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话会,副省长龙庄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
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纪检监察部门将选派干部参与招生录取的全过程,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对违纪舞弊事件,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处理。

  会议强调,省教育考试院要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严格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各高校都要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政策录、退考生,不得擅自组织生源,严禁未经省招生委员会核准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要加强网上录取的硬件建设,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全省网上录取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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