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幼儿园禁办有偿实验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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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08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郭桂花)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昨日正式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指出,幼儿园应注重在平时的教育活动中培养幼儿的兴趣、特长,形成办园特色,不得举办任何名目的有偿实验班或特长班。不得自行或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联合向幼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和服务(含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有偿拍照、拍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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