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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审议通过《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决定任命裴金佳为市政府副市长

  本报讯 (记者 赵琳 黄圣达)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昨日举行,一些事关民生的重要议题,如城市供水节水、消防管理、养犬管理等成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副主任杜明聪、郭安民、陈联合、林明鑫、汪兴裕、曾国玲、苏文金,秘书长郑庆勋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珍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永星,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张阳春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听取并审议了《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市政府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以来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以来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调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详见5版任免公告),决定任命裴金佳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林沂华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薛天勇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永顺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郭晓芳为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巫秀美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副主任;决定任命黄杰为厦门市法制局局长。

  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部分人事任免。

  裴金佳简历:

  裴金佳,男,汉族,福建安溪人,1963年8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党校在职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区委书记。

  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在福建省集美财经学校财会专业学习;1984年8月起在厦门市财政局工作(期间:1985年9月至1988年6月参加厦门大学自学考试财经专业学习);1990年12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财政局副局长;1992年5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财政局局长;1994年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副区长,兼财政局局长;1996年1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委常委、副区长,兼财政局局长(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参加厦门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9年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委副书记、区长;2003年9月起任现职。

  链接

  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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