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出台八措施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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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10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了八项治理整顿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
这位负责人强调,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医药购销行为,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在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的同时,必须加快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 ■八项措施 ●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 ●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 ●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 ●强化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