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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期权化成为腐败新动向 隐蔽性大难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1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日电 由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人民论坛》刊登文章说,一些手执权柄的官员绞尽脑汁不断“创新”腐败的形式和手法,使自己手中的权力转化为腰包里的金钱。权力期权化就是其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这已成为腐败的一种新动向。

  官员权力期权化现象,是指官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当时并没有获取非法受益,而是在一段时间后(如离开这个岗位后或者退休以后)再进行利益的兑现。目前,由于权力期权化
实施过程十分隐秘,较之传统腐败手段更为高明,安全系数也很大,所以越来越为腐败分子所青睐,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据报道,浙东南某县级市的房管办负责人在位时,通过各种关系精心策划,将市区黄金地段大片地块出让给某民营企业。该企业借此开发的小商品市场建成后,日进斗金,成了亿元户。房管办负责人退休后,该企业老板把他聘为本公司干部,年薪30万,高级住房一套,以及每年几万元的请客送礼签批权。

  浙西某县级市城建局局长,在位时为某建筑企业在几次重大项目的公开招投标过程中,施加权力影响,并亲自出面替该企业弄到了银行贷款,使原本实力不强的企业,一年内窜升至当地建筑企业中的“龙头老大”。该局长退休后,企业将其派往江西“负责”业务,实则坐在家里收钱。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有些干部在职时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管辖的企业牟取非法利益,虽然违规,但是因为没有受贿,所以很难被发现。还可以冠冕堂皇地称之为:为了经济发展扶植企业。即使被查处,也能因为没有受贿的事实,而逃避刑事责任。

  有专家曾明确指出,鉴别权力期权困难重重。高级套房、名牌轿车虽长期使用,但产权却没有正式归入官员的名下,腐败证据难以查证。浙江省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说:“带有明显期权腐败的案子,我们还没有办理过。”可见,对期权腐败现象,目前缺失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界定和规范,这就为期权腐败大开了方便之门。

  据了解,一些官员深知官场人走茶凉的冷酷现实,为了给自己在退出权力舞台后,仍然享受“茶不凉”的特殊待遇,大肆培植自己的势力范围和“接班人”,为自己今后办事方便早作准备。

  专家指出,这种情况有两类形式:一类是自己在位时违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突击提拔“听话”或与自己有这样那样关系的干部,在要害部门担任要职。某县委书记在得知自己将要调到市里一个清闲单位任职信息后,连夜召开书记碰头会、常委会,突击提拔调整了60多名干部,其中一半以上属于提拔性调整。另一类是在自己退休前,向组织上推荐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接班人”。这样,自己虽然退出权力中心,但仍然能够享受到在权力中心的种种方便和好处。

  官员离职从商是权力期权化,还是正常从业按劳取酬?目前在中国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与之相比较,一些变相的权力期权化就更加难以界定。比如,某领导在职时让某企业得到了工程承包权,领导当时确实出于公平公正的考虑。但退休后,企业看中领导的活动能力,以极为丰厚的薪酬聘请其在企业工作。其间,该领导若利用以前的影响和关系做成了某事时,是否构成权力期权化,难以界定。同时,由于权力期权化时间跨度大,证据损毁、缺失,证人难找,难以举证。

  而针对权力期权化的干预和惩治,一时只能处于干着急而无法下手的地步。据报道,江苏省建设系统的一个官员,在位期间为一家

房地产公司牟取了很多利益。退休之后,该公司以各种名义给予了这名官员很多好处。事情被发现之后,一审法院判决他有罪。这名官员不服,觉得自己在位时没有获得任何好处,不属犯罪,因而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他无罪,从而逍遥法外。(陶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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