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食物中毒须紧急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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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0:0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剑英;通讯员胡江)记者昨日从唐山市卫生局获悉: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市卫生局日前发布实施《唐山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调查处理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要求对食物中毒事故实施上报制度。 《预案》规定,三类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情况须紧急报告: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一次中
根据该试行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发生严重或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对食物中毒发生的所在责任单位,须在第一时间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向所在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及时将中毒人员送往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救治,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容器、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按有关规定如实提供材料、样品等;落实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的各项卫生行政控制措施。 《预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明确执法责任,把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人,谁主管谁负责。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执法不力造成所监督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监督员,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及渎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同时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