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新旧警察证均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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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1:52 江南都市报 | |||||||||
明年1月1日江西省人民警察证停用 本报讯记者谢俊报道:公安部5月30日宣布,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中国公安民警将持统一配发的人民警察 证依法执行公务。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我省在年底前将陆续配发统一新证,年底之前江西省人民警察证仍可以继续 使用,但明年1月1日,全部要用新证执法。
何时发新证尚未接通知 省公安厅宣传处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公安部的计划,6月份,北京、天津、上海等直辖市将作为试点城市首 先配发新证,江西省什么时候配发新证还要等公安部的通知,配发将按照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 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的几个分局了解到,制作统一新证的工作已经展开,早在一个星期前,南昌市所有派出所民警已 在各分局完成新证的照相工作,等待领发新证。 旧证要收回年内仍有效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我省的警察证目前是全省统一证件,根据公安部的要求,新证配发的同时,将收回江西省公安厅 制作、颁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取得新证的江西警察,即可以使用新证执法。但在今年年底之前,江西省人民警察证 仍然依法有效。 据南昌市塘山派出所的一名民警介绍,由于各地公安人员使用的证件不相同,证件名称、式样等方面都有差异,造成 了公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的诸多不便,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伪造证件、冒充警察的案件时有发生,新证的使用将有效 降低这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