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电子客票 今起发行统一报销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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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3:24 法制晚报 |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可以在机票代售点、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 补领期限为45天
民航电子客票 今起发行统一报销凭证 本报讯(记者 王佳)今天开始,全国将试行有电子客票“发票”之称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报销凭证,试行期为两年。 这是记者从民航总局了解到的。 游易网总经理助理王一力告诉记者,此番变革将为旅客网络购票提供更大的便利。 例如,乘客在国内任意地购买电子客票,在进行网络支付后便可以直接在机场值机柜台出示身份证办理登机牌。如今只需要登机牌和身份证便可以顺利登机。 行程单既可以在机票销售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还可以事后45天内补领。 由于行程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每次行程一票一张,不可重复打印,所以还请需要报销的乘客妥善保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