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钞,我好想再看你一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4:59 海峡都市报 | |||||||||
比妮娜:碰见倒霉事了,能跟你说说吗? 海峡都市报:好啊。 比妮娜:前几天,老板叫我去汇款,结果里面有一张50元被银行柜员说是假的,我让柜员把钱再给我看一下,她却不肯,说是银行的规定。
海峡都市报:你没有认出来吗? 比妮娜:当时老板拿给我的时候我看过啊,可是我没有认出来,现在害得我要赔给老板50元,那天都白做了,真是倒霉啊。 海峡都市报:老板知道吗? 比妮娜:知道啊,可有什么办法啊,我只能赔了老板50元。真是郁闷啊。 值班记者:泉州市工商银行业内人士陈先生介绍,按规定,假币是不能流通市面的。当银行发现假钞时,应当面告知存款用户对其进行确认,并在假钞正反两面盖上假币章,并给予没收。假钞被没收后,银行须向存款用户出示一张登记有假钞券别(即面额)、年版、存款人姓名和银行印章的单据,如有需要,银行可以把盖章的假钞出示给用户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