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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定:机动车撞宠物狗按交通事故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5:16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近年来,车狗相撞引发的赔偿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车与宠物狗相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以及如何赔偿成为纠纷争论的焦点。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日前发布最新解释称,车与宠物狗相撞应按交通事故受理。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介绍说,机动车在道路上与宠物狗相撞符合交通事故构成要素,交管部门接到车狗相撞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受理,并作必要的现场记录,核实事故损失,判
定当事双方责任。认定此类交通事故责任应把负有管理责任的宠物狗主人作为一方当事人,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新华)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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