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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矿主三大瞒报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5:27 新民晚报

  “5·18”事故发生后的第十天,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透露,去年12月28日,该县店湾镇范家寺煤矿发生一起17人死亡、3人失踪的透水事故,同样被瞒报。黑心矿主经常会用什么手段进行瞒报?

  手段一高额赔偿“不要声张”

  在当地,一个公开的秘密是,“出了事故后,外地人好打发,而本地人通常比外地人要高出很多。”这就是一些小煤矿雇佣矿工只要外地人,不要本地人的原因。这些外来矿工大多家庭贫困,即使他们在矿难中死亡,家属面对矿方提出的高额赔偿承诺时,他们也默认了矿方的“不要声张”的条件。

  按照国家赔偿标准,矿难事故中每死亡一人,赔偿20万元。据央视报道,此次新井煤矿发生事故后,矿方曾承诺,“只要私下处理不上报,死一人给40万元”。

  手段二分散上报事故“化小”

  一些煤矿发生事故的矿主,在“一次死亡”上做起了文章。如果某个煤矿出了事故,矿主明明知道死了4个人,但他故意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减缓救援进度,今天从矿井里拉出2个人,向县一级部门报告称“因事故死亡2人”;隔几天,再从井下拖出2个人,再次向县一级部门报告称“因事故死亡2人”。

  在采访中,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曾经一个矿上死了8个人,矿主分4次上报,事情最后悄悄平息了。据悉,矿工的正常死亡率为,每百万吨死亡一人,一些地方部门对煤矿的瞒报事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手段三医院沦为瞒报“帮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10月27日上午8时,左云县张家场乡一家煤矿巷道塌方,一名28岁的陕西人和一名内蒙古青年遇难。事故发生后,矿主并未将这起事故及时向安监局报告,而是在上午9时将死者拉到100多公里外的某外省县级医院。因为包工头陈某和该医院的关系,两名矿工的入院病历竟被记录为“因病死亡”。

  11月1日,矿方和两名死者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后,同样以“病故”为由,在当地火葬场将两名矿工火化。“一些大医院甚至就是煤矿老板的后盾。”一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东方早报(魏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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