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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厂家、物业一齐听证欲解电子防盗门维修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6:1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巫晓凌报道电子防盗门维修难,维修费交了没用等问题已成为如今许多业主心头的疙瘩。昨日,无锡市惠畅里社区对公用防盗门维修问题进行了听证,业主、物业公司、厂家对此做了各自的评述,而社居委、房管局、物价局及消委会等到场的各部门也参与讨论,以寻找一个可以解决问题的良方。

  据了解,惠畅里社区每个单元大门都安装了电子防盗门,现其中有35%的防盗门存
在问题,26扇门的维修还没有着落。社居委介绍说,在缴纳防盗门维修费上,业主的意见不统一,防盗门维修只能被搁置,成为小区的突出矛盾。在会上,业主们对18元维修费产生了质疑,为何每户在交了460元防盗门钱后,还要每年交18元维修费,且居民又得另掏配件费。同时,业主还奇怪,防盗门是大家共同使用的,为何物业公司不能插手?厂家却认为,居民既然交了防盗门设备费用,防盗门就应属业主自己的,每年的维修费是用来支出日常维修的,但维修中更换配件的话则需更多的费用,自然得业主们分摊自付。业主对厂家的回答似乎还并不满意,他们又纷纷提出,为什么只能选择卫士防盗门厂一个厂家,而厂家的服务及质量又由谁来监督?对此,北塘区消委会希望厂家能在物业那里公示修理范围及配件价格,并向业主出具修理单、收据及发票。

  有了公示,业主仍觉得疑虑重重,毕竟维修上厂家始终处于主动地位。记者了解到听证会最后意向是,目前该小区未修的26扇门费用将由物业、开发商、厂家、业主共同承担。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已将防盗门列入公用设施部分,现只等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取消18元维修费,将维修纳入物业管理中,其费用或列进公用设施维修金或进物业费,业委会可就费用标准与物业协定。

  今后就不会发生费用收不齐耽搁维修的事,而防盗门维修事项由物业与厂家签订协议决定,一切按公用设施维修程序进行,并由物业监督管理其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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