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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活动场所两年覆盖全市街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7:03 深圳晚报

  青少年活动场所两年覆盖全市街道

  我市提出今年青年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拟设“义工服务市长奖”

  本报记者蔡志军周倩报道在昨日的全市青年工作会议上,市委下达了《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年工作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同时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青年工作的一些新思路和新举措。

  《决定》明确规定,要深入开展社区青少年服务,2008年前全市各街道都要建成1个以上有相当规模的青少年活动场所。据了解,目前我市已经在43个街道建成72个青年中心,仍有12个街道没有覆盖。

  开展群众性青年创业活动。全面启动“成功创业计划”,开展创业培训、推行创业导航、实施创业见习、实行创业孵化等措施。继续组织“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年岗位创业。组织务工青年参与技能竞赛、工种竞赛,对竞赛优胜者优先予以招调入户。

  进一步完善义工组织建设。认真实施《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完善义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推动义工服务法制化发展。开展义工活动月活动,为社会提供各种个性服务项目;加强社区服务力量,针对社区需求,推动义工服务项目化发展。创新和完善义工组织和管理机制,制定义工服务激励政策。继续开展“百名优秀义工”评选活动,特别优秀的,每两年一次由市长授予“义工服务市长奖”。

  《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市直、区直机关28岁以下青年入党100%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100%经过团组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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