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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中国工会维权蓝皮书数据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1: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2005年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发布了。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各级工会履行维权基本职责的年度盘点,蓝皮书中的每一个数据甚至每一句话,都是对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在过去一年中所抛洒的汗水和所付出的心血的高度凝练,有着厚重的背景和深刻的内涵,值得细细咀嚼和品味。因此,解读这些数据,不仅关系到对过去的总结和传承,更关系到工会工作如何创新和走向未来。

  基层工会覆盖法人单位233.1万个,职工入会率69.2%: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权利进一步落实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基层工会组织达到117.4万个,比上年增加15.4万个,增长15.1%;基层工会覆盖法人单位233.1万个,比上年增加39.6万个,增长20.5%。全国工会会员人数15029.4万人,比上年增加1334.5万人,增长9.7%。全国职工入会率为69.2%,比上年增长6.1个百分点。全国已建立基层以上工会组织5.7万个,比上年增加9490个,增长20.1%。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以上工会2.0万个。

  新闻解读:这组数据足以令每一个中国工会人感到自豪—在工会组建率、工人入会率持续低迷成为世界各国工会共同的难题和挑战时,中国工会却在这两个关乎工会生存之基的数据上实现连年攀升。

  当然,这一骄人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全总根据各类所有制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职工队伍迅速壮大的现实,智慧地作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决策。特别是在2005年,各级工会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的部署,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会组建和发展农民工入会工作,从而实现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在数量上又有了明显的发展。同时,这也意味着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

  75.4万份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0384.0万人:职工行使平等协商权利有了平台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签订集体合同75.4万份,比上年增加10.7万份,增长16.5%;覆盖企业137.8万个,比上年增加1.9万个,增长1.4%;覆盖职工10384.0万人,占全国企业职工的58.0%,比上年增加575.3万人,增长5.9%。全国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8.4万个,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2.9万个。全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5.2万份,覆盖企业41.4万个,覆盖职工3531.2万人。

  新闻解读: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表达和实现工人权益的主要手段。我国《工会法》、《劳动法》虽然对集体合同制度都作了规定,但《集体合同法》至今尚未出台,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支持还未到位,加上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有关各方包括工会自身对集体合同制度对于维护工人利益重要性的认识也不到位,以致集体合同制度的推进步伐相对滞后于现实需求。

  可喜的是,在各级工会的着力推动下,近几年这一状况有了明显改观。特别是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和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出现,不仅是对集体合同制度的丰富和发展,而且由于其立足实际而更具可行性,从而为工会组织和代表职工行使平等协商的权利搭建了平台。

  22.3万个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覆盖职工6016.1万人: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的组织保障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企事业工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22.3万个,比上年增加4.1万个,覆盖职工6016.1万人,比上年增加434.9万人;全国企事业工会建立分公司、分厂、车间一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42.4万个,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154.5万人;全国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受理举报案件3.4万件。全国工会参加安全生产检查225.4万次,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7.7万件,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项目8.5万项,基层以上工会提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意见24.3万条。

  新闻解读:在矿难不断、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现实背景下,工会群众监督作用的重要性得以凸显。但相当一段时间,伴随国有企业改革深化、非公企业迅速发展而来的,是安全生产群众监督被弱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受冲击。维护劳动安全卫生和生命健康权利,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工会近年来在加大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恰恰抓住了维权的要义,往小了说,是不辱使命;往大了说,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职代会制度覆盖职工8263.8万人:职工民主管理前景乐观

  截至2005年9月,全国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的43.2万个,比上年增加6.3万个,覆盖职工8263.8万人,比上年增加427.4万人;实行厂务公开的36.4万个,比上年增加4.8万个,覆盖职工7503.6万人,比上年增加442.4万人。全国基层工会所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制度的2.9万个,比上年增加4799个;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2.6万人,比上年增加843人;建立职工监事制度的企业2.4万个,比上年增加6599个;工会主席进入监事会的2.1万人,比上年增加491人。

  新闻解读: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方向。特别是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兴起,企业不仅要依法保障工人的劳动经济权益,还有责任为工人参与公司治理提供制度安排和搭建平台。我国国有企业有着深厚的职工民主管理传统,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也相当完善,对工会来说,当务之急是积极探索适合非公有制企业性质、组织方式、管理模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形式,实现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广覆盖和进一步巩固、规范和深化。而上述数据表明,我国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正朝预期的方向行进,前景乐观。

  2.4万余个文化宫俱乐部,1.2万余个图书馆:打造高素质职工队伍的实力所在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基层工会共有直属文化宫俱乐部2.3万个,馆藏图书1万册以上的直属图书馆1.2万个,直属体育场、体育馆1.3万个;基层以上工会共有直属文化宫俱乐部1524个,馆藏图书1万册以上的直属图书馆306个,直属体育场、体育馆210个,直属文化协会585个,会员48.3万人,直属体育协会461个,会员123.5万人;全国县及县级以上地方工会拥有独立举办的职工教育机构862所,在校人数62.8万人。

  新闻解读:宣教工作历来是工会的传统和优势,但一段时期以来,宣教工作“辉煌不再”,甚至宣教阵地也不断萎缩。其实,精神文化权益是职工合法权益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工会维权来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对此加以忽视,这一点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自主创新的今天更应该加以强调。而这些数据让我们看到了工会重振宣教事业、打造一支高素质职工队伍的实力和希望所在。

  23.1万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年受理案件19.3万件: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支持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企事业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7.0万个,覆盖职工4377.4万人;2005年度受理违法、违规案件1.8万件。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9486个,2005年度受理案件3.5万件。全国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3.1万个,覆盖职工5940.7万人;2005年度受理案件19.3万件,调解成功4.2万件;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891个,2005年度受理案件6.5万件,调解成功5.1万件。

  新闻解读:当前,我国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的局面,劳动关系问题已成为影响发展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之一。如何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现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对工会组织来说,是机遇,更是挑战,但当务之急是及时介入协调劳动关系,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建设,为工会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处、切实加大协调劳动关系力度提供了制度和机制支持。

  2100万农民工加入工会:工会服务大局的主动选择

  全总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具体意见。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基层单位中有2100万农民工加入工会,占工会会员总数13.8%;全国已建工会的企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910.8万人,占已建工会企业农民工总数的39.5%。

  新闻解读:农民工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鲜血液和重要组成部分。中华全国总工会及时调整工作布局,在大力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同时,积极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努力促进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现和保障,这不仅是“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工会拓展工作空间、服从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主动选择。

  提合理化建议601.7万件创造价值300.7亿元: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最好证明

  2005年,全国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的企事业工会10.7万个,覆盖职工4026.4万人,覆盖班组95.6万个。工会组织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601.7万件,其中已实施301.7万件,创造(节约)价值折算金额300.7亿元;技术革新项目21.8万项;技术发明项目3.8万项;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项目4.9万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1543.0万人次;参加企事业工会组织的劳动竞赛的职工2860.6万人次。

  新闻解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工人运动的主题。“十一五”规划对今后五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绘出美好蓝图,工会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潜力和智慧,建功“十一五”,不仅以行动证明了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同时也为工会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夯实基础。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与个人、企业与职工的的命运共同体关系更加紧密,国家、企业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职工的具体利益、眼前利益是如此地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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