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曝光4起地方党委换届拉票贿选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3:04 中国青年报

  本报成都6月1日电(记者闵捷) 今年全国的地方党委都在集中换届,四川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为了维护本地换届选举的环境,今天向社会公布了4起拉票、贿选事件,以警示想走旁门左道的党员干部。

  叙永县天池镇副镇长黄平今年2月在镇长选举前,授意其妻兄杨某和高中同学曾某,分别找了4名镇人大代表为其拉选票。由于黄平的非法组织活动,致使县委提名的正式候选
人在人代会上落选。今年3月黄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镇党委委员和副镇长职务,调离天池镇。

  刘高祥曾任米易县黄草乡副乡长,为竞选白马镇副镇长,他在2004年拿出现金6000元,委托私人老板龙某送给6名镇

人大代表各1000元。其后刘高祥在白马镇人代会选举中当选副镇长。案发后,刘高祥潜逃,2005年10月投案自首。2005年12月,刘高祥因破坏选举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私人老板龙某也已被判刑。

  彭山县净皇乡永权村党支部书记谢来成,2004年为了让儿子当选净皇乡的副乡长,先后向21名乡人大代表行贿200元至500元不等,共计5900元。2005年4月谢来成因破坏选举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林文良曾任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1999年退休。2003年3月在内江市人代会召开前夕,林文良受人托付,先后找到两个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做工作,请他们在市人代会上提名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某为副市长候选人。2005年2月,林文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强调,4起事件暴露出一些地方的民主推荐和选举工作组织得不够严密,有必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患于未然,坚决查处搞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活动的干部,对因工作失职导致换届选举出现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