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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领域商业贿赂惊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7:57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天,本报C8版一篇《“天价粽子”背后有“灰手”吗》的报道,引起一些读者和有关部门的关注,而随该篇报道开出的“说说你身边的商业贿赂”参与热线,也接到数十位热心读者的电话。读者们除了想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商业贿赂外,也积极讲述了自己所见识的商业贿赂。

  读者中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告诉记者,他就在公安部门工作,见识了不少典
型的商业贿赂案。如,去年南京卫生系统刮起“白色风暴”,一些官员因为在药品招标、医疗器械采购中,接受了企业的商业贿赂,而被执法机关查处。给他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原白下区卫生局局长、南京红十字医院院长崔某的例子。1996年下半年,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和一个叫黄某的人合作,搞中医肿瘤科,在黄某与红十字医院合作的8年里,崔某先后15次收受黄某好处费共计14.1万元。崔某还帮助有合作关系的某眼科医院搞定了涉嫌走私将被没收的设备,为表示感谢,该院院长给崔某塞了10万元的“感谢费”。8年间,崔某受贿48次,共计人民币184.8万元、美元1.5万元。

  就此,记者请教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有关人士时了解到,医院尤其是公立大医院,其性质不是企业,但其工作人员收受的贿赂,多数来自药品、医疗器械等商业流通领域,所以其受贿行为其实也是商业贿赂,但为了防止有人以医院非企业为借口,逃避对商业贿赂的打击,国家有关部门在出台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特地制定了补充条款,将此类性质模糊的单位,也全部囊括了进去。据悉,此类商业贿赂,很多是通过节日送礼、慰问患病亲友等隐蔽的形式送出的,查处起来往往有一定难度。

  不论是逢年过节的“天价礼盒”,抑或是“模糊”的慰问等人情往来,一定程度上是商业贿赂的某个方面,它们在某些人、某些单位办事“便利”的同时,对社会、经济乃至每个人又将起着什么样的影响呢?面对花样百出的商业贿赂,我们又该怎么办呢?欢迎您拨打我们的参与热线,说说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本报将继续对此进行深入的跟踪报道和探讨。(罗双江孔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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