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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立规保护三江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34 法制日报

  本报西宁6月1日电 记者韩萍 记者从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实施好国务院批准的《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经该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个月的辛勤工作,《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和两个细则正式出台,并已开始实施。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行统一领导,统
一协调,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工程建设资金实行报账制。这次出台的六个管理办法之一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使用三江源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经审核批准后,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三江源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凡未按规定建立专户的建设项目,财政部门有权暂缓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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