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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法”逮住不少“坏习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3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骑自行车时一手托着花篮,另一只手还不时离把,像在耍杂技;穿着拖鞋驾驶机动车,还声称“最爱光着脚开车”;两名男子开着摩托车上街,竟相互追逐,其中一辆车撞上路边大树……昨天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新交法”)实施首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上路执法时发现,不少市民对“新交法”相关规定知之甚少,经常做出一些“危险动作”。

  昨天上午7时35分许,一辆自备车在市区车站大道因闯红灯被拦下,交警对驾驶员进行处罚时,居然发现其车内还装有“电子狗”。根据“新交法”,交警当场对该车内的“电子狗”进行拆除,并对驾驶员林某作出相关处罚。

  上午10时许,一名女子开车途经市区车站大道时,因打手机被交警拦下。交警发现她居然还穿着拖鞋开车,当即对其罚款50元。没想到该女子说,“穿拖鞋算什么,平时我最喜欢光脚开车!”

  下午4时许,一名外地青年骑自行车一手托着花篮,另一只手还不时离把,耍杂技般驰过市区车站大道蒋家桥路段,被罚款20元。

  下午近5时,一名开车的女士被交警拦下。交警问:“你是否穿着拖鞋开车?”该女士闻言立即下车说:“不是拖鞋,你看,我这鞋子后面还有带子!”这时,交警发现她原来穿着高跟鞋。根据“新交法”规定,“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处以50元罚款。

  当晚6时许,市区学院路发生一起摩托车撞树的事故,交警到场后查明,这起事故的起因竟然是驾驶摩托车的两名男青年相互追逐而引发的,这也是“新交法”禁止的。

  交警提醒,上述大多数违法者并不知晓“新交法”的相关规定,而以“坏习惯”开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新交法”实施后,广大市民应尽快熟悉相关规定,安全上路。陈博盛 陈凯

  又讯市区新增的9条单行线昨起实施严管。昨天上午,记者跟随交警上街检查发现,仍有个别驾驶员对新增单行线“视而不见”,特别是规定单行的小街小巷,“闯禁者”不少。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交警告诉记者,从近几日的路面检查来看,新增9条单行线中府前街、广场路等大街车辆逆向行驶的较少,鼓楼街、虞师里、府学巷等小街小巷,出现“闯禁”的人相对要多一些,其中有误闯的,也有故意的。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交警将对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者罚款100元,并扣分2点。潘达源汤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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