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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保护伞替人开脱罪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巢湖讯原宣城市委副书记杨枫,在十多年的时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48人给予的财物,共值人民币70万元。6月1日,杨枫受贿案一审在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当日8时30分庭审开始,公诉人用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宣读了起诉书和有关材料。叠放在公诉人案头的有关卷宗有1尺多高。

  各行业都是他的生财之道

  1994年8月至同年11月,杨枫利用任淮南市气象局长的职务便利,从与淮南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房地产事项中,11次非法收受常某给予的人民币7.88万元、港币2000元和价值5600元人民币的格力空调一台;1999年至2003年期间,利用在宣城行署挂职副专员和宣城市副市长的职务之便利,在为淮北某房屋修缮公司承揽“318”国道宣州南环段高速路面工程及住宅楼建设工程事项上,6次非法收受毛某给予的6万元和一台价值2800元的壁挂式空调。在小的事项上,为学生毕业分配、转业安置、办营业执照、银行贷款、扩大经营以及减免费用等事项,都成了他的生财道。

  下属职务升迁成了他的摇钱树

  杨枫位高权重,有求于他的人越来越多。从1999年至2004年11月,他先后利用职权为董某、潘某等13人作了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从中谋取非法所得,少则三五千元。其中,杨枫在为邹某的职务晋升上,5次非法收受其给予的15000元人民币;给王某及其妻子办理工作调动,11次非法收受其给予的12000元人民币及价值35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其行为严重败坏了党的用人制度。

  为他人开罪成了他的储蓄罐

  用被告杨枫在悔过书中所写到的话说,长期以来不学习,放松了思想关。权力的膨胀,导致他对法律的藐视。他先后多次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某公司以及某高速公路收费所违规出售高速公路月票,某制药公司违规生产药品的问题开脱罪责,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先后收受他人贿赂2000元、13000元和10000元。

  在126次的受贿中,杨枫共收受48人的贿赂价值人民币701580元。其中收受外币3000美元、港元2000、1000澳大利亚元,收受购物卡人民币26300元,收受欧米茄手表一只,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格力牌柜式、壁挂式空调各一台等。被告人杨枫在庭审结束时表示服法认罪。由于案情重大,法庭当庭没有宣判。

  (李生林 黄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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