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销售也要缴营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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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1:48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宣海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为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我省地税部门除了对“个人购 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之外,还发出紧急通知,对个人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销售也要缴营业税。 本月开始,对我省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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