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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赖昌星 加拿大暂缓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2:36 法制晚报

  

遣返赖昌星加拿大暂缓执行

  北京时间今晨,一位声称赖昌星欠下其债务的女子与赖昌星在温哥华市中心的马路上当街对质

  遣返赖昌星 加拿大暂缓执行

  这是一个临时性决定 有效期至法庭决定是否接受其司法复议的请求为止

  联邦法庭1日宣布对“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遣返案的判决结果

  联邦法庭宣布对“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遣返案的判决结果 暂缓执行遣返令

  加今裁定 延缓遣返赖昌星

  有效期至法庭决定是否接受其司法复议的请求为止 本案还要拖延至少两个月

  新华社渥太华6月1日电(记者 赵青 杨士龙)北京时间今天上午,加拿大联邦法庭宣布对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赖昌星遣返案的判决结果,裁定暂缓执行遣返令,以审议决定是否接受他提出的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议的请求。

  加联邦法庭发布的裁决书说,延缓遣返赖昌星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决定,有效期直到法庭决定是否接受其司法复议的请求为止。

  联邦法庭发言人安德鲁·鲍姆贝格在接受新华社记者询问时说,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要在30天内把要求司法复议的申请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相关文件呈交法庭,移民部及控方律师在其后的30天内把相关回应文件也呈交法庭,最后再由法官和控辩双方确定听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这意味着赖昌星遣返案还要拖延至少两个月的时间,赖昌星本人也将继续在温哥华的家中接受软禁。

  赖昌星于1999年举家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将赖昌星软禁在温哥华郊区一所住宅中。2005年8月,在加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后,加移民部进行了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加联邦法庭于5月31日开庭审理这一遣返案。

  赖昌星遣返之路

  1999年8月 赖昌星一家以旅游者身份逃到加拿大温哥华

  2000年3月 赖昌星一家签证到期,加移民部向其发出有条件离境令,4个月后赖昌星开始向加政府提出难民申请

  2000年11月 加政府将赖昌星软禁在温哥华郊区一所住宅中

  2001年7月 赖昌星向加难民委员会裁判庭提出诉讼,要求承认他的难民身份

  2002 年6月21日加难民委员会裁判庭裁定赖昌星“不可信”,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申请

  在赖昌星向加联邦法庭提出司法复议、向加联邦上诉法院上诉均被驳回后,2005年,赖昌星又将一纸诉状递到了加最高法院。

  2005 年8月 加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之后,赖昌星案进入最后一道司法程序——遣返前风险

  评估阶段

  2005年9月22日 加移民部决定允许赖昌星继续在家中接受软禁

  2006 年5月16日 赖昌星被加边境服务局拘捕,并在5月18日出庭接受被捕后48小时内的拘留聆讯。聆讯在18日作出决定,

  赖昌星将继续在家中接受有条件的软禁

  2006年5月31日 加联邦法庭就是否暂缓遣返赖昌星举行听证会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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