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采访申请被拒绝一记者起诉规划局信息不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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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4:14 扬子晚报 | |||||||||
上海讯“最后的结果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让有关部门重视记者的新闻采访权。”昨天,上海某报政法部记者马骋起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简称上海市规划局)信息不公开一案,已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也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的案件。 马骋告诉记者,自己为了对一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于2006年4月18日向上海市规
2004年5月实施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强调,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不过,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研究新闻法规的黄瑚教授对记者说,马骋以公民的身份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是可行的,因为上海有《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他如果以新闻记者的身份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则无法可依。“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是公民,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有向媒体和记者公开信息的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