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沪家庭偿债逼近警戒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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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4:36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上海6月1日讯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十城市去年10月末的平均房地产月供收入比(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5%,平均债务率(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则为38%。其中沪、京、津3市的平均债务率位居前三,均接近银监会警戒线。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央行5月31日公布的一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月供收入比和债务率均在银监会规定的50%和55%水平之下,表明居民家庭偿债能力处于正常水平。但部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5月31日表示,月供收入维持在28%至35%比较合理,若超过35%,贷款购房者的负担就比较重了,那样不仅降低家庭生活质量,也会挤压个人其他消费。 调查结果还显示,有8个城市居民贷款所购住房在调查时的市场价格,已明显高于贷 款购房时的价格,平均增长15%。全部住房贷款平均期限为17年,平均首付比例为37%,其中南京、上海两地的首付比例均超过40%,高于国内商业银行从今日起对90平方米以上套型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30%首付比例。 央行是去年底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南京等十大城市开展此次房地产市场抽样调查的。在随机抽取样本中,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高档公寓和别墅的比例为14:76:8:2。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占比为68%。10个大城市中自住、空置、出租的比例则为84:10:6,空置比例高于出租比例。(a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