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合理流动取消落户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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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4: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14部委对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作出要求 据中新社电14政府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最迟应在今年6月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通知》明确,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服务。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