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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鲜令:百姓福祉还是利益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5:07 新民晚报

  牛奶“禁鲜令”再度难产,经过一次延期而预定于6月1日实施的这一禁令,被再度延期5个月,推迟至今年11月1日实施。

  “禁鲜令”初衷是为了打击部分乳品企业打着“鲜”字招牌,以奶粉勾兑的“还原奶”误导消费者的不规则竞争行为。

  但随着媒体对“禁鲜令”延期实施的关注,一场伴随“禁鲜令”实施与否而发生的复杂博弈,逐渐浮出水面。据媒体披露,由奶粉勾兑的“还原奶”,在我国乳品市场确实一度占有相当份额,但自2005年10月1日起,“还原奶”必须在外包装上醒目标注,于是液态奶市场上便只有“巴氏杀菌奶”与“高温灭菌奶”二分天下。对消费者而言,上述拗口的概念可以转化为直观的识别:大多由本地企业生产,只能短期保质(一般为48小时)且须冷藏的,即为“巴氏奶”,其外包装一般醒目标注“鲜奶”字样;而那种以利乐枕、利乐包包装,常温保质期长达30天以上的,则是“高温灭菌奶”,外包装通常强化“纯奶”字样。据称,由于奶源价格等因素,以生产“高温灭菌奶”为主的企业,已经占据全国70%的市场,以生产“巴氏奶”为主的各地企业,以“鲜”字为号召,勉强维持30%的市场份额。“保鲜”与“禁鲜”之争,就演化成了不同企业之间的利益之争。

  更有媒体披露,在乳品企业之间的利益之争背后,还有更深、更大的势力牵扯其中。据称,以为“巴氏奶”提供包装材料为主的美国国际纸业公司,和为“高温灭菌奶”提供包装为主的瑞典利乐公司,在这一场“保鲜”与“禁鲜”之争中也多有发力;而在一般人印象中应该处于中立地位的权威机构中国奶业协会和乳制品工业协会,在这场争论中也各自“选边”,分列“保鲜”与“禁鲜”阵营。

  无论“禁鲜令”的最终命运如何,目前这种一拖再拖的局面,已经使本来就对奶制品质量信息所知不多的消费者,陷入更大的困惑和无措,他们的利益已经受到实质的伤害。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摒弃利益集团代言人的暧昧角色,基于公共利益立场,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交待。北京青年报(张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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