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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要求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 三类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6:3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据新华社电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昨天,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指出,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提供免
费职业介绍服务。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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