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广东不会自定“国六条”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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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9:13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国六条”会否出台“地方版本”? 昨日,广东省建设厅表示,6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执行国家九部门发出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即“国六条”细则,广东省本身不再发出其他相关执行细则。
昨天傍晚,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暂时未有“国六条”相关执行细则,记者询问是否要等建设部对广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调整的批复,该负责人避而不答,只表示由于细则上的措施执行部门,除了国土房管局外,还涉及税局、规划局等部门,所以要由广州市政府统筹执行,房管局仍然在等待上级的具体通知。(记者赵燕华、蒋铮) 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