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镇长挪巨款狂赌案落法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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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6月1日,备受淮南市民关注的淮南潘集区泥河镇副镇长挪用千万元公款狂赌案,落下了终审的法槌。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被告人谢昭金、计长侠的上诉,维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原判认定,谢昭金在任淮南市潘集区泥河镇政府征迁办副主任、泥河镇后湖村党支部书记、泥河镇政府副镇长的六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时任泥河信用社主管会计的被告人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谢昭金上诉提出其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行为,原审判决未予认定不当,要求从轻处罚;被告人计长侠上诉否认其与谢昭金有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是信用社会计应履行的职务行为,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其无罪。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了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并对两被告人的上诉理由进行了审查。经查,谢昭金所检举的李某某贪污案是检察机关自行侦破的,并非根据谢昭金检举而侦破;谢昭金供述参赌人员的相关情况,是对其挪用公款去向所作的供述,不属检举他人犯罪事实。计长侠应谢昭金的要求,违反规定将公款提供给其个人使用,主观上有与谢昭金共同挪用公款的故意,辩称其行为是职务行为的意见与查明事实相悖。谢昭金、计长侠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据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任毅 韧毅 石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