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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屡遭拒 记者起诉规划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10 海峡都市报

  N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 “最后的结果并不重要,关键是要让有关部门重视记者的新闻采访权。”1日,上海某报政法部记者马骋起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简称上海市规划局)信息不公开一案,已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也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的案件。

  据马骋介绍,自己为了对一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于2006年4月18日向上海市规划局传真了采访提纲,但该局不予答复。4月23日,他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上海市规划局寄送了书面采访申请,请该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再次遭到拒绝。马骋在行政起诉状中,要求法院判决上海市规划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其提供由自己申请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2004年5月实施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强调,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不过,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研究新闻法规的黄瑚教授对记者说,马骋以公民的身份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是可行的,因为上海有《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他如果以新闻记者的身份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则无法可依。“政府信息公开的对象是公民,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有向媒体和记者公开信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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