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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被查出药品 药监局竟罚43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11 海峡都市报

  N南方日报

  本报讯 1日,广东云浮市纪委、监察局对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不公、处理不当的行为进行通报,及时制止该部门在理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对一家综合店作出432万元的处罚。

  药监局要罚432万

  位于云浮市城区的云城恩记综合店,是一间60平方米、经营清补凉汤料和其他食品的小商店,店主是麦某恩。2004年6月23日,该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恩记综合店的铺面和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有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鹿茸片、高丽参等,而当事人又无法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以其涉嫌无证经营查封并没收药品,货值8163.15元。后又对恩记综合店处以罚款,共计24489.45元。2005年7月7日,云浮市药监局稽查分局再次对恩记综合店和4个仓库进行检查,查封并没收该店和仓库里的高丽参、鹿茸片、盒装阿胶等物品73种,随后再次以涉嫌无证经营为由,作出行政处罚。除药品和医疗器械被没收外,事主还要缴交4327725.5元(主要是违法经营所得1427639元,违法药品货值和违法经营药品所得2倍的罚款计2892086.50元)的罚款。

  该市药监局将案件移交给云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支队2005年11月11日将事主麦某恩“刑事拘留”。2005年12月4日,麦由其亲属取保候审。

  药监局执法不公

  当事人麦某恩认为,被没收的物品很多都是保健品、清补凉汤料,这些物品没有超出商店的经营范围,难以接受432万元的处罚,于是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05年12月,云浮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最终,联合调查组认为市药监局在此案的查处中,执法不公,处罚不当,是一起严重违法行政处罚行为。

  撤销原行政处罚

  今年2月26日,云浮市药监局撤销原来43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3月2日免去稽查分局林某某的局长之职。之后,广东省药监局对云浮市药监局主要领导作出了降职调整的决定。云浮市公安局对有关责任人员也进行了岗位调整。

  5月25日,云浮市药监局重新核定恩记综合店违法经营数额后,予以总额为56552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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