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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新规定到企业检查月底才能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1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从本月起,连江县各级各类执法部门到县辖区内的企业检查,除特殊情况外,一律要填写《企业检查审批表》,送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且检查时间一般只准安排在每月25日至月底。这是连江县在福州市率先实行企业检查报告审批制度,要求检查活动严禁出现同一系统重复检查和一次审批多次检查等现象或“吃、拿、卡、要”和“三
乱”等违规行为;未经审批擅自到企业检查的,通过效能告诫甚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办等方式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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