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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记者起诉规划局侵犯采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24 重庆晨报

  这在国内尚属首例,起诉的依据是上海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本报上海6月2日电1日,上海某报政法部记者马骋通过电话告诉记者,他起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简称上海市规划局)信息不公开一案,已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侵犯新闻采访权的案件。

  两次申请采访被拒绝

  马骋告诉记者,自己为了对一新闻事件进行深入采访,于2006年4月18日向上海市规划局传真了采访提纲,但该局不予答复。4月23日,他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上海市规划局寄送了书面采访申请,请该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再次遭到拒绝。起诉依据是信息公开的规定

  马骋在他的行政诉讼状中称,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部门对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或者应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依据该规定,要求政府机关向其提供有关政府信息。

  马骋告诉记者,他在行政诉讼状中还是依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起诉讼请求的,主要还是要求信息公开,而并没有强调新闻记者的采访权。不过,他还向中国记协寄去了自己的情况说明,而且也得到了中国记协有关人士的回复,表示记协会就此事进行专门研究。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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