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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10日起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29 新京报

  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人员,经认证后可参加报考

  综合新华社电 司法部2日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发布公告。根据公告规定,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

  公告明确,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实行网上
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在6月10日至2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legalinfo. 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公告规定,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9月16日、17日。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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