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将开展整治爆炸物枪支刀具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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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2:58 舜网-济南时报 | |||||||||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公安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2日召开的全国公安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在收缴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告一提醒”,即:告知国家有关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管理的法律规定,告知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告知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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