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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庭裁定延缓遣返赖昌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3:19 深圳商报

  加法庭裁定延缓遣返赖昌星

  虽然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决定,但遣返案还要拖延至少两个月

  

加法庭裁定延缓遣返赖昌星

  【新华社渥太华6月1日电】(记者赵青杨士龙)加拿大联邦法庭1日宣布对中国“远华”走私案重要嫌疑人赖昌星遣返案的判决结果,裁定暂缓执行遣返令,以审议决定是否接受他提出的对其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议的请求。

  加联邦法庭当天发布的裁决书说,延缓遣返赖昌星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决定,有效期直到法庭决定是否接受其司法复议的请求为止。

  联邦法庭发言人安德鲁·鲍姆贝格1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询问时说,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要在30天内把要求司法复议的申请文件以及其他重要相关文件呈交法庭,移民部及控方律师在其后的30天内把相关回应文件也呈交法庭,最后再由法官和控辩双方确定听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这意味着赖昌星遣返案还要拖延至少两个月的时间,赖昌星本人也将继续在温哥华的家中接受软禁。

  赖昌星于1999年举家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将赖昌星软禁在温哥华郊区一住宅中。2005年8月,在加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后,加移民部进行了遣返前的风险评估。加联邦法庭于5月31日开庭审理这一遣返案。

  新闻分析

  赖昌星还能“赖”多久?

  赖昌星一家1999年8月以旅游身份逃到加拿大温哥华,此后,一直想尽办法试图赖在加拿大。其最重要的手段就是提出难民申请。

  2005年9月1日,加最高法院拒绝受理赖昌星及其家人所谓“难民资格”的上诉。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对媒体表示:“赖昌星和他妻子曾明娜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足采信。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加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意味着,赖昌星的“难民资格”官司司法程序已经结束。因为中国和加拿大之间尚无双边引渡条约,接下来由加移民部启动行政程序,对赖昌星进行遣返前的风险评估。

  目前,加拿大移民局已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相关遣返旅行证件也已准备妥当。由于评估结果对赖昌星不利,赖昌星的律师再次向加联邦法庭提起上诉,要求推翻移民部对遣返赖昌星所作的风险评估。当地法律专家对新华社驻渥太华记者杨士龙表示,这已是赖昌星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新华)

  图:6月1日,一名妇女在赖昌星住所外面向他追讨欠债,两人因此发生争吵。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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