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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艺术类院校录取专业成绩使用办法敲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3:29 山西晚报

  本报6月2日讯(记者程洁)今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对今年我省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的使用办法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我省所有高校和外省专科、高职(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除外)院校使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外省本科院校,既可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也可使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
内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专业成绩;外省独立学院、民办、中外合办三本院校既可使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也可使用校本部(二本以上)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以及与统考时间相冲突且无法调整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省内本科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省内艺术类统考未涉及到的本、专科专业,考生在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方可填报志愿。

  取得省外普通高校本科美术、音乐、舞蹈专业考试合格证,且达到省内统考报考省外美术、音乐、舞蹈专业资格分的考生,方可填报省外艺术院校志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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