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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青年遭警察枪击后 被诬为“杀人在逃犯”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6: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1日开庭审理一起民警开枪伤人并隐瞒真相、弄虚作假长达6年之久的案件。

  2000年7月24日下午5时许,海南省东方市大田乡新宁坡村黎族村民邢亚盖骑摩托车时,发现大田税务所人员正在设卡拦车检查,因其所骑的摩托车未交车船使用税,害怕被扣车罚款,即调转车头行驶。当时正在协助税务所设卡征税的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见状
,在喝令邢亚盖停止无效后拔出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对邢连开两枪。经鉴定邢亚盖的右胸、左臀枪弹贯穿伤,右肺裂伤并失血休克,属重伤。

  后据有关部门调查,枪击事件发生后,原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向东方市公安局报告称,文瑞强开枪击伤了一名负案在逃犯。2000年7月25日,东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已经发现邢亚盖并不是该局的批捕在逃人员;且在对邢亚盖询问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邢亚盖涉及刑事案件。在此情况下,调查组仅以文瑞强、章生贵的陈述为依据,虚构了“犯罪嫌疑人邢亚盖负案在逃”的调查报告。2000年11月底,东方市公安局信访办在接到上级部门转来反映章生贵为掩盖文瑞强滥用枪支击伤无辜村民,故意捏造事实等问题的控告信后,既未呈送有关局领导,也未开展任何工作。

  2006年春节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定,时隔6年后调查此案。

  法庭上,琼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文瑞强不是办案人员并且没有明确的追捕目标,身为佩戴枪支的警务人员,在对被害人开枪时应当知道会击中邢亚盖并对其造成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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