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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液化气“气价联动”方案今日起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7: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姗通讯员史佳) 连日来,我市液化气气源价持续下降,而民用瓶装液化气的零售价却居高不下。南京60万用户对瓶装液化气价格“涨易跌难”的意见再度高涨,对此,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今天起,南京将正式实施“气价联动”方案,今后民用瓶装液化气价将跟着气源价跑。

  瓶装液化气价将跟着气源价跑

  据悉,2001年,我市对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改革,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即由物价部门根据气源价格及企业的合理利润率,核算出一个中准价,再由企业在中准价基础上根据15%的幅度上下浮动,自主确定最终零售价。这种模式在气源价格相对稳定的时期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气源价格变动快、周期短的状况下,已不能满足民用瓶装液化气价格管理的需要。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物价局工业价格处处长王国宝说,目前中准价经常面临被动上调、一旦上去就下不来的尴尬局面。例如,从去年11月至今,气源价降了约1100元/吨,南京液化气中准价却一直是5.5元/公斤。为此,市物价部门拿出了“气价联动”的对策,即选择社会平均营运成本作为参照数,给予合理的利润空间,气源价一变,气价跟着跑。这种联动机制有助于促进液化气行业开展公平、合法和有序竞争,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每日跟踪,每月10日前公布气源价

  实施“气价联动”后,物价部门将改定期监测气源价格为每日跟踪监测。每月10日前,市物价局测算公布上月金陵石化、扬子石化两个气源厂月平均气源出厂价,同时对重点零售单位的实际进货价格进行监测。

  气源价累计涨跌超4%则“动”气价

  根据“气价联动”方案,原则上是以上个月气源平均出厂价为下个月的瓶装液化气基准价中的气源计算因数。若月平均气源出厂价上涨或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4%,当月销售基准价作相应调整;若月平均气源出厂价上涨或下降幅度不超过4%,当月销售基准价不作调整,但以后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4%时,则相应调整销售基准价。

  在销售基准价基础上,企业有2—4%的上浮空间

  在销售基准价的基础上,给予企业调整的自由度空间。和目前中准价上下15%的调整空间不同,上浮空间不超过2—4%,下浮空间不予限制,鼓励企业视自身经营情况降价。市物价局将根据气源价格变化情况确定每月上浮幅度。

  液化气销售基本利润为80元/吨

  “成本高,利润低。”一直是几大气商不愿降价的理由之一。液化气行业的真实成本到底是多少?根据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南京百江、华润燃气等5家气商的抽样调查,2005年,我市民用瓶装液化气的平均经营费用为723元/吨。据透露,今后每两年,市物价局将对民用瓶装液化气的实际经营费用进行一次审核,并公布全市平均经营费用。目前液化气核定的利润率为5%,“气价联动”后,物价部门将弃利润率而用“固定利润额”,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规定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基本利润为80元/吨。

  “气价联动”也有滞后效应

  王国宝坦言,这一方案今年2月起已经在内部进行了模拟,由此得出的零售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但该方案在价格进一步透明化的同时,同样存在滞后效应,例如上月气源价上涨,本月的零售基准价随之上调,但本月的气源价未必上涨,甚至还有可能下跌,而这要在下个月的定价中才能反映出来。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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