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化工行业排污标准提高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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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8:50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十一五”经济高速增长,如何实现江苏省“排污总量削减15%”的目标?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江苏将从第一排污大户———化工行业入手,提高化工行业排放标准,25种污染物将比现行排放标准降低排污限量20%。 据了解,江苏省化工行业总产值位居全国第2位,全省共有各类化工企业3万多家,共生产20多个大门类、3万多个品种的化工产品。但是,随之带来的环境污染负荷也日益加重
为改善化工行业的高污染的现状,江苏已着手编制《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原则,确定对无机化工原料、有机化工原料、石油化工、化学肥料、农药、高分子聚合物、精细化工等7大门类、25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进行控制。据了解,控制的重点是排污中的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标准比现行的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提高了20%。 据悉,新的地方标准实施后,到2010年,全省化工主要水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排放总量将比2005年分别削减25%、24%、15%,确保江苏省“十一五”“排污总量削减15%”的目标实现。 作者:高杰 戚在兵/来源:南京晨报 | |||||||||